4.2 系统选择


4.2.1 火灾危险等级为中危险级或轻危险级的场所可采用配置各种类型大空间灭火装置的系统。
4.2.2 火灾危险等级为严重危险级的场所宜采用配置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的系统。
4.2.3 舞台的葡萄架下部、演播室、电影摄影棚的上方宜采用配置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的系统。
4.2.4 边墙式安装时宜采用配置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或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的系统。
4.2.5 灭火后需及时停止喷水的场所,应采用具有重复启闭功能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
4.2.6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网宜独立设置。
4.2.7 当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网与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网合并设置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系统设计水量、水压和一次灭火用水量应满足两个系统中最大的一个设计水量、水压及一次灭火用水量的要求;
      2 应同时满足两个系统的其他设计要求,并能独立运行,互不影响。
4.2.8 当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网与消火栓系统的管网合并设置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系统设计水量、水压及一次灭火用水量应同时满足两个系统总的设计水量、最高水压及一次灭火用水量的要求;
      2 应同时满足两个系统的其他设计要求,并能独立运行,互不影响。


条文说明
 
4.2 系统选择
4.2.1 对于内部可燃物品较少、可燃性低、火灾热量较低、外部增援和疏散人员较容易的轻危险级场所,以及内部可燃物数量为中等、可燃性也为中等、火灾初期不会引起剧烈燃烧的中危险场所,可采用配置各种类型大空间灭火装置的系统。
4.2.2 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喷头的喷水范围类似于传统的喷淋喷头,为一个圆形面,水滴为离心抛射后垂直均匀地洒落。所以这种装置既具有扑灭火灾的能力,也具有一定切断及控制火灾蔓延的能力,可以用于火灾类别为A类、火灾危险性大、且可燃物品数量多、火灾时容易引起猛烈燃烧并可能迅速蔓延的严重危险级场所。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及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则不同,它们的喷水范围类似于消火栓,一个是扇形面,一个是矩形面,喷水范围较少,喷水水量较集中,对着火范围较小的火灾有迅速发现并集中水量扑灭的能力,但对于切断及控制火灾的蔓延则能力有限,故不适合应用于火灾类别为A类、火灾时容易引起猛烈燃烧并可能迅速蔓延的严重危险级场所。
       应当说明的是,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在一定条件下也可用于大空间仓库,只是由于各种仓库的火灾危险等级不同,货物的堆放高度、堆放方式也不同,本规范暂时很难定出一个统一的标准。能否将该系统用于仓库应根据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确定。对于火灾类别为A类、仓库危险级为I、Ⅱ、Ⅲ级的仓库,可考虑采用灭火及控制火灾蔓延能力较强的大空间智能型灭火装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时,除了要保证设计喷水强度、作用面积应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中的规定外,还要保证智能型探测组件的探测及喷头的洒水不会受到堆积货物或高架货架的阻挡而出现探测死角或洒水死角,否则不能在仓库中采用这一装置。
       对于火灾类别为A类、仓库危险等级为I级,货物为堆叠式放置而非货架式放置、货物放置高度不高,且无探测死角及洒水死角的大空间仓库,可考虑采用灭火能力较强但控制火灾蔓延能力较差的配置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或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的系统。
4.2.3 对于舞台、演播室、电影棚等场所,由于其上方有吊架、幕布、布景、灯具等各种障碍物,所以不适合采用配置射水型的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或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的系统。而适合采用配置洒水型的大空间智能灭火装置的系统。
4.2.4 边墙式安装时,宜选用探测组件与喷头(高空水炮)一体设置且探测及射水范围可控制在半圆形范围内的配置自动扫描射水灭火装置或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的系统。
4.2.5 有些场所如图书馆、书库、造纸厂的纸库、航空快件仓库等灭火后必须即时停止喷水的场所,可采用具有重复启闭功能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当指出,这时采用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后,智能型探测组件应能判断明火是否熄灭,并在延迟喷水灭火一段时间后自动关闭系统。之后如再发生火灾(可能由未被扑灭的暗火引起),应可以再次或多次启动系统进行灭火。
4.2.6~4.2.8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网宜独立设置,这样有利于系统管网的布置、设备的选型以及系统的操作控制及检修。如考虑到造价、设置场地限制等因素,将系统管网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消火栓系统管网合并设置时,则应分别满足第4.2.7条和第4.2.8条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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